古晋:砂拉越移民与劳工事务自主权对维持和谐及保护天然资源,并确保所有经济和社会活动符合砂拉越的愿景至关重要。
砂拉越旅游、创意产业和表演艺术部长拿督斯里阿都卡林强调,到访砂拉越的游客必须了解并尊重法律,因为这是砂自主权的一部分。
“我们制定的法律旨在维护和谐、保护天然资源,并确保所有经济和社会活动符合砂拉越的愿景。”
他周二在第19届砂拉越立法议会进行部门事务总结时,这么表示。
此外,拿督斯里阿都卡林强调,砂移民自主权已牢固载入联邦宪法第161E(4) 条和1959/63年移民法令之中,该自主权赋予砂拉越政府管理和控制个人入境的专有权利。
“这是为了保护我们人民的安全、福利和利益,确保移民控制权仍在砂拉越的管辖范围内。这项权利是不可谈判的,因为它反映了砂拉越在马来西亚的特殊地位,而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MA63)则进一步巩固了这一自主权。”
他也强调此自主权不仅涉及移民程序,还代表了砂拉越在马来西亚联邦内的独特地位。
他还指出,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不仅是一份历史文件,也是维护砂拉越在联邦内独特权利的承诺。
拿督斯里阿都卡林表示,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起草的政府级委员会报告书(IGC)明确强调了砂拉越保持对移民的控制,以保护其文化、社会和经济格局的重要性。
除了移民权外,砂拉越也拥有与外劳有关的劳工事务的专属权力。砂拉越的劳工法令(第76章)要求雇主在雇用外劳之前,必须获得砂拉越政府的批准。
“这项规定确保就业实践做法符合法律,并符合砂拉越的发展重点或经济领域。”
拿督斯里阿都卡林表示,该条例对违规行为实行严厉处罚,包括罚款和监禁,体现了砂维护法治和保护工人福利的坚定承诺。
他说,移民和劳工自主权是砂拉越治理和身份的一个基础,同时强调这些权利受到联邦宪法、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和政府级委员会报告书的保护,所以对维护砂拉越在马来西亚的利益和自主权至关重要。-UKAS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