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联邦制亟需完善,实现公平权力共享
Disiarkan pada 08 Oct 2025
Sumber Berita: UKAS

古晋:马来西亚的联邦制有必要加以改进,以更好地体现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MA63)的精神,尤其是在确保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公平权力共享方面。
宪法专家安德鲁哈丁教授强调,尽管马来西亚是东亚地区唯一实行联邦制的国家,但其行政管理仍呈现高度集中。
他将目前的体制描述为“准联邦制”,因为联邦和州政府之间的权力划分尚未完全明确和有效。
“尽管联邦宪法明确规定联邦与州政府的权力,但马来西亚联邦制已经历一个多世纪的中央集权过程。”
他周二在2025年国际讲座系列活动中,以“砂拉越法律史与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为题发表演讲时,这么说。
他表示,MA63 应成为更均衡的权力共享的基础,但在落实和承认州属权利方面仍有改进空间,例如移民管控、天然资源管理和国会代表权等。
此外,他还强调,要求切实落实 MA63 的努力必须通过宪法框架和合作型联邦制原则,以建设性的方式进行。
“本土知识是有效治理的关键。砂拉越拥有坚实的基础,可以在宪法框架内争取更大的自治权。”
此次讲座为学术和政策讨论开辟空间,探讨马来西亚联邦制的未来,使其更具包容性,并能更好地响应砂拉越等的实际需求。— UKAS 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