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古晋南市市政局(MBKS)持续每天展开行动,拆除南市市政局范围内的非法放贷广告。
古晋南市市长拿督黄鸿圣表示,这项执法工作并非偶尔为之或仅在舆论关注时进行,而是市政局日常职责和标准作业程序(SOP)的一部分。
“我注意到江峰年近日针对古晋非法放贷广告所发表的言论。我们同样关注问题的严重性,但将责任单一指向南市市政局和巴达旺市议会(MPP),好像我们没有履行职责,这是不公平且具误导性的。我们的执法工作一直在持续进行,且是主动积极的。”
他周三在文告中,做此表示。
拿督黄鸿圣提醒,根据2012年地方政府(广告)附例,张贴非法广告属于违法行为,依据第28条,违规者可被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
“若违法行为持续,每天还可额外罚款高达200令吉。南市市政局一直在管辖范围内行使此项执法权力。”
他强调,取缔这类非法集团的工作不可能仅由地方议会独力承担。
“幕后操作者往往组织严密、流动性,并跨越地方议会的执法范围。要彻底杜绝,必须仰赖警方、地方议会及其他执法机构的共同合作。攻击那些在前线努力执法的单位,只会适得其反。”
他重申,南市市政局将继续致力于维护公共空间,保护古晋市民免受非法放贷活动的危害。
他也欢迎包括民选代表在内的各方合作,共同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UKAS 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