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环境局禁止露天焚烧,违例者最高可罚款100万令吉

Disiarkan pada 02 Aug 2025
Sumber Berita: UKAS

古晋:砂拉越环境局提醒砂拉越民众,未经当局批准,不得进行任何露天焚烧。

砂拉越环境局表示,此举至关重要,尤其是我国目前正经历炎热干旱季节,可能会增加失控火灾和烟霾的风险。

砂环境局周五在一份声明中表示,露天焚烧包括焚烧任何农业废弃物、灌木或杂草、任何类型的垃圾,如家庭废物或建筑垃圾,在垃圾填埋场或泥炭地区域进行焚烧,以及未经当局书面批准进行的受控焚烧。

砂环境局还强调,未经许可进行露天焚烧的个人可根据1974年环境质量法(2024年修正案)第29A条受到处罚。

根据1974年环境质量法第29A条,任何人违法,一经定罪,可被处以不少于2万5000令吉,及不超过100万令吉的罚款,或最高5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此外,在接到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后,仍继续违法者,每天还可能被处以不超过5000令吉的额外罚款。违例者还可能被处以最高不超过最高罚款50%的罚金。”

与此同时,砂拉越环境局呼吁公众携手遏制各类环境污染行为,如发现可疑活动,请立即拨打24小时免费热线1-800-88-2727,或发送电子邮件至aduan_k@doe.gov.my,或透过e-aduan投诉平台网站https://eaduan.doe.gov.my举报。

声明还指出,严格遵守露天焚烧禁令,以防止空气污染对公众健康和环境平衡造成不利影响。

空气污染对公众健康的影响包括哮喘、咳嗽、支气管炎、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脏病的发病率上升,尤其是在婴儿、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群体中。空气污染还会刺激眼睛、喉咙和鼻子,影响生活质量。

与此同时,对环境的影响包括空气污染和烟霾、土壤和水质恶化、动植物和生态系统的破坏,以及温室气体排放增加,这些都加剧全球气候变化。— UKAS  刊


照片:人工智能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