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销售税(SST)权利继续获得实施

Disiarkan pada 12 Oct 2024
Sumber Berita: UKAS



古晋:砂拉越销售税(SST)将继续通过1958年石油开采法令(OMO)实施,该法令在1963年9月16日马来西亚成立之前就已存在。

砂拉越总理拿督巴丁宜丹斯里阿邦佐哈里博士表示,自2019年实施销售税(SST)以来,砂政府已能够通过收入实现更多的财政自主权。

他解释,凭借销售税和其他经济驱动力带来的额外收入,砂政府已能够实施价值数十亿令吉的各种项目,造福人民。

他说,这包括资助砂拉越各地的各宗教场所,例如基督教堂、佛教、道教徒、巴哈伊教、锡克教和兴都教的寺庙。

“因此,随着联邦政府通过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MA63)达成更好的协议,我们将能够更快地发展砂拉越,当然,这将包括根据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建造更多的宗教场所,无论是在城市或乡村地区。请放心,我们不会歧视任何真正需要我们帮助的人。”

砂总理是通过砂副总理拿督阿玛沈桂贤医生在星期五举行的其他宗教感恩节暨2024年砂元首华诞庆典活动代读其讲稿时,这么说。

砂总理补充,此举也是为了确保政府继续争取砂拉越在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下的合法权利。

他说,砂拉越还需要大量资金来继续2030年后疫情发展战略(PCDS)下的发展议程,其中社会包容性是该战略的一部分,以在2030年实现发达国家地位。-UKAS刊